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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澎湖民宿者劉建
□本報通住商不動產訊員徐丹
案發地點租屋:上海市嘉定區
案發緣由:兩男子一晚上反覆幾十次進入收費站舉動怪異,引起商務中心收費站工作人員註意
上高速取整合負債卡後,將高速公路封閉式硬隔離墩搬開,逆向繞道鑽出高速。用上述方法,僅需五六分鐘,張某等人便“弄”到了一張高速公路通行卡,隨即賣給長途司機牟利。日前,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對張某、彭某提起公訴。
行為怪異被人舉報
2012年6月開始,張某每天凌晨3點多開始“幹活”。他駕駛一輛破舊麵包車,用文章開頭所述方法,輕鬆地拿到一張高速公路通行卡。次日,張某便會帶著前一天套來的通行卡,以每張20元的價格,定點在G1501上海繞城高速的永盛路出口處出售,對象是外地牌照的大貨車。
由於套得的通行卡記錄的入口為距市區不遠的“滬嘉收費站”,即由上海嘉定進入高速公路路網,因而能夠為外地進滬的長途貨車司機省下一大筆通行費用。
發現這一收入可觀的“生財之道”後,張某招呼老彭某加入他的“套卡”隊伍,兩人用這樣的方法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2200餘張,獲利4萬餘元。
由於夜間進入收費站的車輛較少,張某和彭某駕駛的破舊麵包車一晚上反覆幾十次進入收費站的怪異舉動,引起了高速公路收費站工作人員的註意。發現這一異常情況之後,工作人員開始有意記錄下這兩輛車的車牌號和取卡次數,並向警方報案,張、彭二人隨即被抓獲歸案。
當被問到如何看待逆向行駛、穿越隔離墩等這些給行駛安全帶來極大危險的行為時,張某稱:“我開車的時候會比較小心,儘量避免事故。”
然而,案發的G1501上海繞城高速限速為100公里/小時,S5滬嘉城市快速路的限速為120公里/小時,在事發時段,這兩條高速公路均處於正常通行的狀態,車輛的通行速度都是極快的。即使張某的駕駛技術再嫻熟敏捷,仍然不足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庭審中,檢察官出示監控錄像、收費站取卡記錄等大量證據,證實張某等人自2012年6月起的短短6個月時間內,每天凌晨三四點外出“幹活”,反覆進入G1501滬嘉收費口,採取逆向行駛、占道停車、穿越隔離墩等嚴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方式,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千餘次,隨後以每張20元的價格兜售給跑長途貨車司機,分別牟利兩萬餘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案中,檢察機關指控兩人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詐騙罪”。檢察官指出,張某在明知其行為可能造成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的情況下,上千次實施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駛、占道停車、連續穿越隔離設施的行為,客觀上給高速公路不特定的交通參與者帶來了現實的通行危險,嚴重危害到了相關路段的交通安全。加之張某等人實施犯罪行為的方式,勢必會對原本完好的安全隔離設施造成損害,破壞這些隔離設置原本所具有的安全防護功能,使得其他車輛意外遭遇路面障礙,造成持續存在的危險隱患。
(原標題:兩男子高速路駕車逆行千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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